关于举办第九届全校师生红歌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2016-03-25 11:10:00 浏览量:
河北传媒学院
关于举办第九届全校师生红歌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举办第九届全校师生红歌合唱比赛。希望我院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与,师生协作共同努力,赛出信息技术与文化管理学院的青春风采。
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祖国共奋进——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七周年,传唱经典红色歌曲,不仅仅是一种追忆、一种传承,更是在感受一种激情、汲取一种力量,缅怀革命先烈,学习他们的伟大理想和奋斗精神,激发师生奋发向上,为努力建小康、共圆中国梦而挥洒青春的热情。
二、参赛的相关要求、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表演形式和时间限制
合唱。每队总人数不超过60人(含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教师人数5-8人。限时8分钟。
(二)节目选择
以“百首红歌”曲目为主,自选曲目一首。鼓励师生创作歌曲。
(三)评分标准
(1)主题明确,节目内容积极向上
(2)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音色优美
(3)领导和教师积极参加比赛
(4)参赛人数、演唱时间符合要求
(5)师生创作歌曲适当加分
由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四)奖项设置。
参赛队设最佳表演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组织奖。
三、时间安排
3月21日——4月28日,各参赛单位进行节目选择、排练;
4月24日前上报参赛曲目(包括创作歌曲的词曲);
4月29日上午9:00—12:00,在学校警安校区大剧场对各参赛队的节目进行审核、彩排;
4月29日下午14:00-16:00,在学校大剧场正式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