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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传媒学院关于规范学校校区名称的通知

2015-09-16 16:00:14   浏览量:

各部(处、室),各学院、马列教学部:
为对校区进行规范性命名,经领导班子会讨论,现将三个校区的名称规定如下:
1.原警安路校区称为“警安校区”;
2.原学府路校区称为“学府校区”;
3.原栾城新校区称为“兴安校区”。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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