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 工会会员统计及缴纳会费的通知
2015-09-15 08:59:20 浏览量:
各教研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及集团工会要求,即日起开始收缴2015-2016学年度工会会员会费。
请各教研室在10月10日前统计本部门工会会员情况并收取会员会费,交我院教学秘书陈老师那里(书面签字表和电子版)。具体要求:
(一)凡在职在编人员均应加入工会组织,要动员广大教职工(含新入职人员)全员加入。
(二)缴纳会费的起止日期及标准:
1、起止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共12个月。
2、全年缴纳标准:
(1)校级领导:60元;
(2)院、处级领导(含正、副教授):48元;
(3)科级干部(含享受正、副科级待遇人员及讲师):36元;
(4)其他行政、教辅人员,普通教师,各类职工等:24元。
附:2015-2016学年度工会会员统计及会费缴纳登记表
2015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