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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5-05-29 16:21:17   浏览量:

《兵役法》明确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近日,国防部征兵办又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一个不漏地进行兵役登记。为深入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兵役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为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奠定坚实基础,结合兵役登记方式改革,现将我校学生做好兵役登记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深入宣传发动
       把普遍性、网络化兵役登记作为第二季度国防教育、征兵宣传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兵役登记同步做好动员发动和报名预征工作。通过宣传发动,使广大适龄青年明确责任义务,了解国防安全形势,熟悉征兵政策规定,打牢他们依法参加兵役登记、履行兵役义务的思想基础。
       二、登记的对象及年龄范围
      我省户籍或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男性青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文化程度的18至23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需上网补登,尚未登记的必须进行网上登记。
       三、登记程序
    (一)、兵役登记。6月30日前,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
(二)应征报名。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若要参军入伍需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既可以在高校地应征,也可以在生源地应征,但报名时需要填写“应征地”,报名截止后,国防部征兵办按适龄青年应征意愿将名单发往应征地兵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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