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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2015-05-28 20:43:42   浏览量:

河北传媒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学习任务之一,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初步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特别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汇总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的名单。
        3、检查监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情况。
        4、组织开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5、收集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并存档。
        6、监督并抽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或评审情况。
       (二)各学院职责
        1、组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负责制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控制。
        2、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工作。
        3、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考核指导教师工作。
        7、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确定
       (一)为保证设计(论文)指导质量及学生均有机会接受高水平教师指导,各学院应本着论文内容相近的原则,可以组成若干个毕业论文指导小组,每个小组单人或多人组成,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应合理搭配,共同完成组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其中职称较高者为主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各学院一般于本科第七学期末、专升本第三学期末着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在放假前确定指导小组安排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确定,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不超过8 人。
       (四)各学院指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时,在尊重学生选题及教师专业特长的前提下,尽量多安排职称高、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质量。
        三、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一)提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选题应具有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创新价值。
       (二)辅导学生完成设计或撰写论文。为学生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资料,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在学生创作期间答疑解惑。
       (三)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并作好相应的指导记录,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
       (四)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直接指导,不能找其他人代为指导,否则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
       (五)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撰写评语,评语必须客观、准确、真实。
       (六)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设计(论文)本身的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成绩。
       (七)考虑到部分毕业生在外求职等情况,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工具对学生进行指导,并注意保存好相关材料。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
      (二)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三)必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
      (四)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
        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流程
       (一)选题阶段
        1、各学院教研室应提前(四年制本科在第七学期,二年制专升本在第三学期)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专业教研室研究审查,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老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及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要求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经专业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报学院审批。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分量和难度。应积极创造条件提前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实行“双向选择”。
        3、选题原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择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得到专业能力的训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于个别专业,如果采用同一个大题目,则要求每一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小专题;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4、题目一旦确定,指导教师应审核学生填写的开题报告,经教研室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执行,各学院将《毕业课题登记表》报教务处。已经批准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更换题目必须经各学院相应审批程序方可生效。
       (二)设计(论文)创作、撰写阶段
        1、为学生列出参考文献书目,并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创作、撰写计划。
        2、检查学生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审阅设计(论文)初稿并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3、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现代化工具,定期与学生联系,及时解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并填写指导记录表做好记录。设计(论文)创作、撰写阶段每个学生的指导次数不得少于3 次。
        4、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本科毕业生进行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并将检查报告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答辩阶段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学院应成立以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答辩领导小组,负责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等,提前三天将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学生进行答辩,研究确定答辩意见和成绩等。
        2、答辩前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时间、地点等。答辩时,学生简述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委员会的提问。
        3、各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确定本科生答辩名单,初评成绩为优秀和及格的必须参加答辩,成绩为良好和中等的抽查答辩,抽查比例不小于良好和中等总人数的30%。
       (四)成绩评定阶段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考核:
       (1)任务完成情况;
       (2)学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设计(论文)质量;
       (4)创新能力;
       (5)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
        2、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老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各项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规定。综合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优秀比例不超过15%。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按论文文本(封面、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附录)或创作报告(作品阐述)、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成绩评定表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由学校统一制作。
        4、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考核,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论文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老师评语和建议(初评)成绩。具体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进行规定。
        5、评阅人要根据学生和指导老师所提供的材料,着重审查论文质量,包括理论观点、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文本规范性等,客观给出评语和评阅成绩。具体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进行规定。
        6、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思路、答辩观点、仪态仪表、和答辩手段等,客观给出评语和答辩成绩。具体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进行规定。
        7、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给出最终成绩。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一)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设计作品进行合理说明,对论文选题进行综合分析。
       (二)要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设计(论文)的主要观点相对应有自己的见解。
       (三)论文中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资料准确,立论正确,论证严密。
       (四)本科毕业论文不少于5000 字,毕业设计说明(创作报告)不少于2000 字。
        七、总结与档案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校级评奖。
       (二)各学院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普查,并于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普查结果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分析、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等。
       (三)普查结束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交图书馆统一保管,作为教学评估的主要材料。
       (四)学校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复查或抽查和工作总结,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0%。结果将作为学校、学院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之一。
        八、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费用的规定
        为鼓励和促进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对参加设计(论文)指导和答辩的专兼职教师给予每个本科生100 元的补贴,其中90 元为设计(论文)指导补贴,10 元为设计(论文)答辩补贴,由各学院按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发放。

二〇一四年十月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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